关于2011级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第二次答辩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19浏览次数:26

关于2011级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次答辩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参加我院第二次论文答辩的学生须在2015521日(周四)前完成二次答辩资格审查工作。二辩资格审查将分为如下三个部分进行:

一、因未能通过一辩资格审核而直接进入第二次答辩的同学:

1. 毕业设计导师审核

   因毕业设计作品未达到导师要求或因论文(设计)期间未按学院要求完成规定工作(即被学院二次公示)而不能参加一辩的同学,在参加二次答辩前,应得到毕业设计指导老师的认可后方能参加答辩。

2. 论文导师审核

   因论文质量或论文(设计)期间未按学院要求完成规定工作而不能参加一辩的同学,在参加二次答辩前应得到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的认可后,方能参加答辩。

3. 论文重复率审核

   上述审查通过以后,须在教学办方茜老师处进行论文重复率审查(重复率审查标准与一辩相同),审查通过后方能参加答辩。

4. 二辩资格认定

   完成上述审核后,学生须上交填写好的《二辩资格审查表》(见附件)送至教学办公室(413)方茜老师处,完成二辩资格认定。

二、因一辩迟到或工作需要等原因直接参加第二次答辩的同学:

1. 论文导师审核

   因一辩迟到或工作需要等原因直接参加第二次答辩的同学,在参加二次答辩前,应得到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的同意后方能参加答辩。

2. 二辩资格认定

   在得到论文导师同意后,学生须上交填写好的《二辩资格审查表》送至教学办公室(413)方茜老师处,完成二辩资格认定。

三、因一辩未通过而进入第二次答辩的同学:

1. 论文修改审核

   各参加二次答辩的同学,根据一辩意见完成论文修改意见之后,需将论文上交至一辩教学秘书处,确认修改是否符合学院要求。

2. 导师审核

  教学秘书确认签字后,学生须将论文上交给自己的导师审查,确认论文是否达到导师要求的质量。

3. 论文重复率审核

  导师审查通过以后,须在教学办方茜老师处进行论文重复率审查(重复率审查标准与一辩相同)。

4. 二辩资格认定

  在上述3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学生须上交填写好的《二辩资格审查表》送至教学办公室(413)方茜老师处,完成二辩资格认定。

     《二辩资格审查表》提交截止时间为521日(周四)下午2:3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辩资格审查的同学,将失去我院第二次答辩资格。

                              

中韩国际教育学院教学办             

                                                                                 2015年05月19日

附件:2011级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第二次答辩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