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冉佳奇等11名同学处分的告知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7-05浏览次数:110

 

关于给予冉佳奇等11名同学处分的告知书

 

 201573,学院实训工作小组在查寝过程中发现:冉佳奇、陈诺、李晓俊、吕嘉诚、兰强、王强、虞鹏、顾宇峥等同学严重违反《中韩国际教育学院实训纪律安全承诺书》和《实训严禁事项》,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考试违纪舞弊处理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对上述同学处分如下:

 冉佳奇同学找他人代替其参加实训,事实清楚、性质恶劣,其实训成绩计为“不合格”,并按有关规定向学校申报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

 陈诺同学擅离实训基地回汉并存在瞒骗行为,其实训成绩计为“不合格”,并给予其“记过”处分。

 李晓俊、吕嘉诚、兰强、王强、虞鹏、顾宇峥6位同学在实训基地外夜宿,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实训成绩暂定为“不合格”,实训最终成绩视其后期表现由实训教师小组商议决定。

 夏渠皓、张林辉、余肖俊等3名同学在查寝过程中存在包庇冉佳奇、欺骗查寝教师的行为,给予其“警告”处分。

 学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申诉。

 本次实训之前,已经多次强调实训的纪律,借此次通告,再次向各位同学强调,请同学们对自己学习及生活等行为负责,做有责任感的合格大学生。

 

 

                                中韩国际教育学院学工办

          中韩国际教育学院教学办

                                          2015年7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