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生2014-2015学年鉴定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为了引导学生总结回顾一学年的学习情况,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本科生2014-2015学年鉴定和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范围
2014-2015学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在籍的一、二、三年级学生和学生班级。
二、评优项目
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道德文明奖、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佳绩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民族团结进步奖。
三、评选条件
参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修订)》(中南大学字[2015]18号)。
中韩国际教育学院2014至2015学年评优各年级名额分配表
年级(人数) 奖项 | 全院本科生总数 分配总额(720人) | 2014级 (273人) | 2013级 (221人) | 2012级 (226人) |
一等奖(优秀学生标兵)2% | 14 | 5 | 4 | 5 |
二等奖(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13% | 94 | 36 | 29 | 29 |
三等奖(单项奖)40%/人次 | 288 | 109 | 89 | 90 |
合计 | 396 | 150 | 122 | 124 |
说明:1、根据学校评选文件:学院推荐的一等、二等、三等人民奖学金获奖学生的比例分别不超过学院参评学生总数的2%、13%、40%;学院推荐的三等人民奖学金获奖学生的人次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40%,1个单项奖占1个指标。
2、评选优秀班集体按10%。请需要申报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准备申报材料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院评审小组评定。
3、请各年级按以上分配名额进行评比,只能少于或等于分配名额数,不得突破。
四、工作流程
(一)学年鉴定工作。开学3天内,各年级组织学生填写本科生学年鉴定表(附件一),分小组进行学年鉴定。学年鉴定表经学院审核盖章后装入学生个人档案,学工部学生档案室:文潭楼210。
(二)个人(集体)申报。在学年鉴定的基础上,具备评选条件的个人(集体)向学院申请,分别填写学生奖励申报表和先进班集体申报表。申报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请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个人综合奖申报表》(附件二);申报单项奖请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个人单项奖申报表》(附件三),单项奖申报表采用“一项一表”的办法填写。
(三)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结合优秀个人(集体)的评选推荐比例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
(四)学院集中公示。学院将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以及各单项奖评选推荐办法、评选推荐结果在学院内通过网络和宣传栏集中公示并接受复议。
五、材料报送
各年级在2015年9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送交至文济楼406,汇总表电子版OA发送至李老师,联系电话:88385281。
(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2015学年学生奖励汇总表(附件四)
(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2015学年先进班集体汇总表(附件六)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年级成立本科生学年鉴定与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学年鉴定与评优工作。
(二)严格评选程序。各年级在评优过程中,必须严格评选推荐程序,坚持评优标准,从严要求,宁缺勿滥。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将评优办法、评优程序及评选推荐结果在全院学生中公示。如有学生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应及时予以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四)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率。各年级指派专人汇总并仔细核对学生的个人信息,最大限度地降低数据的差错率。因学生奖学金的发放采用汇入中行卡的方式,请各年级通知学生务必妥善保管好中行卡。中行卡发生过变更的同学,请持本人一卡通和新中行卡到中原楼一楼财务部机房登记新卡号。
特此通知。
中韩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