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年级: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中南大学字〔2015〕23号)文件要求,根据学校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14-2015学年国家奖助学金的申报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9人
根据学生手册上关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各年级(大一除外)符合条件的学生向辅导员递交申请表和支撑材料。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选小组,参评学生于10月21日中午十二点二十在文济楼408会议室参与答辩,每人限时5分钟。由评选小组依据学生材料和现场答辩情况打分,最后选出9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2.国家励志奖学金:12人
各年级分配名额为4人(大一除外),由各年级成立评选小组,严格依照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自行组织评选,报学院审核。
3.国家助学金:91人(一等助学金45人,二等助学金46人)
学院依据各年级贫困生名额,各年级分配名额为:
一等助学金
2012级 7人;2013级 12人,2014级 20人,2015级 6人
二等助学金
2012级 7人;2013级 12人,2014级 21人,2015级 6人
各年级评选小组自行组织评选,报学院审核。
二、评选对象
国家奖学金: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普通本科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普通本科生;
国家助学金: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
三、工作流程
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流程,本次国家奖助学金的申报与评选工作采用网上模式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学生通过系统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学生成绩单》(上年度)、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扫描件,向所在学院提交国家奖助学金申请。
注:“申请理由”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申请国家助学金无需上传学生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2、学生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完成后,导出《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表》并打印,随同《学生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上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3、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所提交的相关材料,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及要求进行评审,确定初审名单。同时,由班级辅导员在系统中做审核操作,报学院资助工作评审小组审核。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二。
系统链接地址:
四、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
1、学生通过系统网上申报及向各年级辅导员报送纸质材料
【开展时间】10月19日—10月21日
2、学院各年级评议小组评审,资助工作评审小组审核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开展时间】10月22日—10月26日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二。
系统链接地址: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1、国家奖学金:系统导出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签字盖章后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平均成绩排名位居年级10%至30%的,随审批表一同报送)。
注:申请学生须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报表格填写要求(详见附件四),填写《申请审批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系统导出的《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报送)。
3、国家助学金:系统导出的《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报送)。
中韩新媒体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