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寻访活动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26浏览次数:33

  关于做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寻访活动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12、13、14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寻访活动的通知》、团省委《关于做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寻访活动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按照团省委和校团委整体工作部署,经团委研究决定,在全范围内选拔推荐优秀团支部、团支部书记参评上级团组织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寻访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2、13、14级本科生团支部、团支部书记

    二、选拔条件

1.示范团支部

(1)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要求,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工作成绩较为突出或在“百生讲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中表现较突出。

(2)组织设置、基础团务、工作制度等方面较为规范和健全,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团结一致,在团员学生中有较高认同度。

(3)积极参与和开展创新创业创优、“三下乡”社会实践、“三走”活动、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等高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和活动,在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方面有积极探索和实际成效。

2.百佳团支书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开展“百生讲坛”活动。

(2)品格优良,作风过硬,学习成绩较为优秀,能够发挥榜样带头作用。

(3)热爱团的岗位,所在支部工作开展规范,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取得较为突出成绩。

(4)密切联系同学,竭诚服务同学,在团员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

     三、院选程序

学院将照通知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获得20142015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红旗团支部模范团干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的团支部、团支书,同时,可酌情考虑在百生讲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支部、团支书,具体通过团支部(团支书)自主申报、资格审查、遴选推荐等程序,推荐本院符合条件的1个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及候选集体的团支书1名(候选对象将在院内进行公示)至校团委。

     四、材料上交

1.报送材料:(1)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2)百佳团支书候选个人申报表(详见附件2)。

2.报送方式:书面申报材料报院团总支组织部干事张晴处联系方式:18627104773 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597820514。

3.报送时间:所有书面申报材料和电子申报材料的报送时间截止到10月27日(周12:00,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附件:1.《关于做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寻访活动的通知》

    2.申报表

 中韩新媒体学院团总支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