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2级各班: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南大学字〔2015〕19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201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比例
1.评选范围:2016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各班推荐的优秀毕业生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5%
二、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4.学分绩点不低于3.0,且必修课程因不及格重修不超过1门;
5.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身体健康,并达到体育锻炼标准;
6.在校期间荣获校级(含)以上“优秀团员”、“模范团干”、“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报学校单独审批,不占用学院推荐计划:
(1)由学校推荐并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
(2)由学校组织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或其他重要活动,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含)或省级一等奖(含)以上者;
(3)非西部生源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就业者;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工作者;参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参加“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三支一扶’计划”者;
(4)当年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者;
(5)其他经学校认定取得突出成绩者。
三、评选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此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成立班级评议小组,严肃认真地处理评比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评议小组要严格依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广泛征求同学意见,切实加强过程监督。
2.各班评选名单上报学院,由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严格审核,最后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确保推荐程序和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四、材料报送
2015年11月23日前,请各班将《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和《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报送文济楼406,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8385281。
中韩新媒体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