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缴医保参保费的通知
为了能使每一位在校大学生(含港澳台)都能享受武汉市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请部分截止今日尚未缴纳武汉市大学生医保参保费的学生于11月19日前到学校财务部收费科缴纳医保参保费。同时建议新生自愿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每人每年50元(按在校年限计算),作为大学生医保的补充保险。缴费收据复印件报送校公费医疗与大学生医保管理办公室。
未参加大学生医保学生有两类:
一、2015级部分新生,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
二、未补交大学生医保参保费差额的在校老生2764人,缴费差额为每人每年40元。
(友情提示:1、武汉市大学生医保系统即将关闭,请按要求及时缴费。2、不参保缴费的学生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及相关待遇,包括校医院就诊。)
中韩新媒体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