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 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02浏览次数:187

                       关于开展2015-2016 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中南大学字[2010]34 号),我中心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15-2016 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我校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减免条件:

详见我校学费减免实施办法(附件一)

三、工作流程:

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流程,本次学费减免工作采用网上模式>

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学生通过系统如实填写家庭情况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向所在学院提交学费减免申请。

2、学生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完成后,导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减

免申请表》并打印,随同其它相关证明纸质材料(详见附件二)

上交至所在学院。

3、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并结合学生在校综合表

现情况,确定是否给予学费减免。同时,由班级辅导员在系统中做审核操作,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班级评议小组认定结果,并由学院学生

资助专员(原则上由学院学办主任担任)在系统中做审核操作,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终审核。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院上报初审结果,并通过系统反馈最终

审核情况。

注:《学费减免管理子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三;

系统链接地址:

四、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

1、学生通过系统网上申报及向所在学院报送纸质材料

【开展时间】12月2日——12 月04 日

2、学院班级评议小组认定,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上报学生资助

管理中心

【开展时间】12 月07 日——12 月11 日

五、具体要求

1、请各年级严格按照学费减免实施办法展开评审,学院将对通过初审的学费减免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其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也将对最终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内予以公示。

2、请各年级亍12 月10 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审核操作,并将经公示无

异、签字盖章后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减免申请表》上报至学生工作办公室(文济406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

附件2:学费减免管理子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3:学费减免所需证明材料列表

                             中韩新媒体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