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的通知
全院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要求,学校决定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促进学校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1.大赛组织委员会
学校设立“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分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的副校长和副书记担任主任,教务部、校团委(创业学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信息管理部及校内有关单位负责人作为委员会成员,对大赛的组织实施进行指导。本届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部,负责大赛的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
2.大赛专家委员会
由组委会聘请经济、管理、法律、哲学、工程等学科的知名专家、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3.学院大赛工作小组
各学院成立大赛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团委、学办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本院的参赛组织及项目审查推荐报送工作。
四、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六、参赛要求
1.必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2.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4.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5.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校内初赛程序
校内初赛分项目申报和项目评审两个阶段进行。
(一)项目申报阶段(2016年4月至5月中旬)
1.各学院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学生进行项目申报。各学院申报项目无名额限制。
2.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至5月15日。
3.报名参赛团队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参赛申报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项目计划书。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其中,纸质版格式为A4纸双面打印装订,电子版格式为不超过30Mb的PDF文件。
3)汇总表(见附件3)。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填写自己所在申报项目的信息即可。
4)参赛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要求纸质版打印并手动填写签字。
5)特别提示:若因为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而导致项目申报出现延误,教学办公室将不受理,请同学们务必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二)项目评审阶段(2016年5月下旬)
大赛组委会组织校内初赛的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学校评审委员会从校内初赛的优秀作品中遴选部分项目参加省级比赛(6~9月份),入围省级复赛的作品,将遴选参加全国决赛(10月中下旬)。
八、其它说明
1.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得再报名参赛。
2.组委会将严格保守参赛作品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参赛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的一切纠纷与组委会无关。
3.组委会将对作者身份及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复查。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4.竞赛结果将纳入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目标考核以及教师职称评聘等。对参赛获奖项目,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给予相应奖励。
未尽事宜,请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许老师 88385033。
中韩新媒体学院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