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涛发布时间:2016-11-30浏览次数:615

年级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中南大学字【2010】34号),校资助中心拟于近期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我校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二、减免条件:详见我校学费减免实施办法(详见附件一)

三、工作流程:

本次学费减免工作采用网上模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学生通过系统如实填写家庭情况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交学费减免申请。

(二)学生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完成后,导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减免申请表》并打印,随同其它相关证明纸质材料(详见附件二)上交至所在学院。

(三)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并结合学生在校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是否给予学费减免。同时,由班级辅导员在系统中做审核操作,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班级评议小组认定结果,并由学院学生资助专员(原则上由学院学办主任担任)在系统中做审核操作,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终审核。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院上报初审结果,并通过系统反馈最终审核情况。

注:《学费减免管理子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三;

系统链接地址:。

四、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学生通过系统网上申报及向所在学院报送纸质材料

【开展时间】11月30日—12月06日

(二)学院班级评议小组评议,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开展时间】12月06日—12月10

五、具体要求

(一)请各年级严格按照学费减免实施办法组织评审,并对通过初审的学费减免学生名单在本年级公示。公示无异后,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请各年级于12月1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审核操作,并将通过系统导出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减免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报送)上报至学生工作办公室文济楼419)。

注:相关材料原件需上交,在评审完成后,由学院直接返还至学生本人。

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pdf

附件二:学费减免所需证明材料.docx

附件三:学费减免管理子系统操作手册.rar

中韩新媒体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