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根据学校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及相关文件要求,我院拟于近期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奖励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能力评价测试计分标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我院本科生能力测评计分标准,具体如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韩新媒体学院本科生能力测评计分标准
(2018年9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奖励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能力评价测试计分标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计分标准。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和促进我院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协调发展,正确合理地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综合成长情况,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本科生能力测评计分标准(以下简称计分标准)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二条计分标准本着育人为本的目的,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三条本细则的适用对象为具有我院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
第四条院级以上的本科生能力评价测评计分标准由学校制定,本计分标准仅对院级本科生能力评价测评标准做规定。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五条中韩新媒体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团委书记、辅导员、学生代表(每班一位同学)为成员的学院奖学金综合评价测评工作小组,负责本院评价测评工作。各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班干部及学生代表(学生班干部及学生代表共计七人)组成的班级测评小组,负责做好本班级测评日常材料的记录及测评工作的组织开展。
第六条学生奖学金综合评价测评工作在每学年9月份开展,每学年测评1次。
第三章中韩新媒体学院本科生能力评价测评计分标准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韩新媒体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此标准公示期为9月30日--10月6日16:00,在此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同学们实名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邮箱:781864179@qq.com.
中韩新媒体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