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韩新媒体学院本科生能力测评计分标准的二次公示

发布者:赵颖发布时间:2018-10-09浏览次数:1015

全院同学:

根据学校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及相关文件要求,我院拟于近期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奖励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能力评价测试计分标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和前期同学们的意见反馈,制定了我院本科生能力测评计分标准,具体如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韩新媒体学院本科生能力测评计分标准

2018年10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奖励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能力评价测试计分标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计分标准。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和促进我院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协调发展,正确合理地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综合成长情况,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本科生能力测评计分标准(以下简称计分标准)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二条计分标准本着育人为本的目的,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三条本细则的适用对象为具有我院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

第四条院级以上的本科生能力评价测评计分标准由学校制定,本计分标准仅对院级本科生能力评价测评标准做规定。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五条中韩新媒体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团委书记、辅导员、学生代表(每班一位同学)为成员的学院奖学金综合评价测评工作小组,负责本院评价测评工作。各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班干部及学生代表(学生班干部及学生代表共计七人)组成的班级测评小组,负责做好本班级测评日常材料的记录及测评工作的组织开展。

第六条学生奖学金综合评价测评工作在每学年9月份开展,每学年测评1次。

  

  

  

  

  

         第三章     中韩新媒体学院本科生能力评价测评计分标准

    第八条(一)中韩新媒体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论文、作品期刊目录(参照学院推免期刊目录)

(除认可“南大CSSCI和北大核心期刊”及学校奖学金评定目录外)

1、《美术之友》
2、《美术大观》
3、《美术向导》
4、《美术界》
5、《中国艺术》
6、《中国美术教育》

7、《美术教育研究》

8、《美术与设计》

9、《艺术与设计·学术版》

10、《设计艺术》

11、《现代装饰》

12、《艺术广角》

13、《艺术世界》

14、《中国漫画》

15、《幽默大师》

16、《包装与设计》

17、《西北美术》

18、《上海工艺美术》

19、《湖北美术学院学报》

20、《山东工艺美术学报》

21、《四川美术学院学报》

22、《中国美术学院学报》

23、《天津美术学院学报》  

  

(二)中韩新媒体学院电影学专业论文期刊目录

(除认可“南大CSSCI和北大核心期刊”及学校奖学金评定目录外)

一类期刊:

SSCI、A&HCI目录期刊

二类期刊:

CSSCI(2017-2018)及扩展版目录期刊、北大核心2015版目录期刊

三类期刊:

1、《电影 》    ISSN1671-2528

2、《电影评介》 ISSN1002-6916

3、《大众电影》 ISSN0492-0929

4、《电影画刊》 ISSN1002-6916

5、《电影世界》   ISSN1006-6756

6、《电影创作》   ISSN0257-0173

7、《东方电影》   ISSN1673-5242

8、《现代电影技术》  ISSN1673-3215

9、《中国电影市场》  ISSN1006-3714

10、《南方电视学刊》ISSN2095-0128

11、《戏剧与影视评论》 ISSN2095-8617

12、《北方传媒研究》ISSN2096-2096

13、《传媒观察》  ISSN1672-3406

14、《传媒评论》  ISSN2095-7823

15、《今传媒》  ISSN1672-8122

16、《新媒体研究》 ISSN2096-0360

17、《浙江传媒学院学报》 ISSN1008-6552

18、《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ISSN1671-545

第九条 各类科研项目需与本专业具有相关性,并提供立项和结项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四章附则

 本办法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韩新媒体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此标准公示期截止至10月10日9:00,在此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同学们实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院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中韩新媒体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