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韩新媒体学院全体学生的一封信

发布者:赵颖发布时间:2018-12-11浏览次数:437

亲爱的同学们

    临近期末,英语四六级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以及期末考试将陆续开考,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在此呼吁大家在各类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带好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进入考场,自觉接受并配合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

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教育部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参与替考、参与或者组织考试作弊,一律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开除学籍。

请全院全体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代考行为,不要有任何侥幸的心理,一旦违反相关考试纪律,将依照相关法律严肃处理。

祝愿大家都能取得一个满意的成绩!

  

  

中韩新媒体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