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的预通知

发布者:刘祚衡发布时间:2019-03-25浏览次数:845

中韩新媒体学院各团支部、有关学生组织:

2018-2019学年,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在学校、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发挥团学组织协同育人工作职能,全面深化团学组织改革,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在强化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繁荣校园文化生活等方面开展了特色鲜明的教育实践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校团委决定开展本学年的评优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一)集体奖(4项)

1.红旗分团委(团总支)(6个)、实践育人单项奖(0-2个)、校园文化育人单项奖(0-2个)、网络宣传育人单项奖(0-2个)、组织建设育人单项奖(0-2个)、改革创新单项奖(0-2个)

2.优秀学生会(6个)、文明之星学生会(0-3个)、服务之星学生会(0-3个)

3.优秀志愿者协会

4.红旗团支部

(二)专项奖(5项)

1.十佳主题团日活动

2.十佳社团(含提名奖)

3.新锐社团

4.十佳志愿公益项目

5.中南好青年

(三)个人奖(12项)

1.模范专(兼)职团干(教师)

2.荣誉团干(教师)

3.优秀社团指导教师

4.模范团干

5.优秀共青团员

6.最美团支书

7.优秀学生干部

8.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团员

9.优秀社团负责人

10.社团活动先进个人

11.十佳志愿者

12.优秀志愿者

其中,有关名额分配注意事项

模范团干:3

优秀共青团员:31

优秀学生干部:28

优秀志愿者:32

其余名额数量一律由校方决定

二、奖项说明

(一)名额及评选办法

见附件1《表彰说明》

(二)注意事项

1.学院团总支在“红旗分团委(团总支)”“实践育人单项奖”“校园文化育人单项奖”“网络宣传育人单项奖”“组织建设育人单项奖”“改革创新单项奖”中至多申报两项。

红旗分团委(团总支)评选内容包含日常工作考核、学院党委(党总支)评价、青年评议及现场答辩四个部分,其中学院党委(党总支)评价和青年评议必须按要求完成,具体要求见附件1《表彰说明》。青年评议拟采用线上评价的方式进行,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2.各学院奖项评选工作由学院团总支统筹实施。

1)奖项评选工作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在满足奖项评选办法的前提下,学院可自行制定奖项评选细则,确定奖项分配原则和评选标准。在奖项评选工作完成后,拟获奖结果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优秀共青团员”奖项中,由基层团支部推荐的拟获奖人数占比不低于60%(其中研究生团支部推荐的拟获奖人数占比不低于15%);

②“优秀学生干部”奖项中,拟获奖人为班级学生干部的数量占比不低于40%

3.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十佳社团”“新锐社团”“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优秀社团负责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等奖项评选通知由校团委另行下发。

三、准备材料要求

(一)格式要求

电子版材料使用word2013排版,纸质材料采用简装A4纸黑白双面印刷;工作总结的正文部分使用仿宋_GB2312字体,小三号,行距为固定值23磅。活动照片控制在10张以内,图片须有相关注释,电子版申报材料须为原版不压缩图片。

(二)填写要求

申报“红旗分团委(团总支)”“实践育人单项奖”“校园文化育人单项奖”“网络宣传育人单项奖”“组织建设育人单项奖”“改革创新单项奖”不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只需上交奖项申报表及考核评估表;“荣誉团干”不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和申报表,由校团委负责审核推荐;申报“优秀学生会”“优秀志愿者协会”和其他集体类奖项材料字数不超过3000字,申报个人类奖项材料字数不超过1500字。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精简节约的原则可以酌情添加附件。

(三)报送方式

本年度“五四”评优工作拟启动网上申报(暨通过学生事务大厅进行申报),因相关系统正在进行最后的调整完善,为不耽误相关工作开展,建议各类奖项申报者在4424点前完成电子版材料准备工作,并完成对奖项申报者的资格审核工作。

若无法启用网上申报,则依然采用纸质版方式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或纸质申报的截止时间均为48日。具体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此次评优工作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如在评比过程中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请将书面举报材料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体育中心108室),或直接向相关负责人进行举报,一经核实,直接取消其评优资格。

  

联系人:团总支组织部副部长 陈雨婷:18062093860

团总支组织部干事 刘祥念:15623189359


附件:表彰说明.zip

  

  

中韩新媒体学院团总支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