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赵颖发布时间:2019-05-17浏览次数:558

2019届毕业生: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中南大学字〔2017〕30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2019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比例

1.评选范围:我校2019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生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15%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模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大学期间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合格,学分绩点不低于3.0;

4.在校期间获得至少两次(含)校级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且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称号;

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努力提升综合素质;自觉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质测试成绩评定合格;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占用学院推荐计划:

(1)非西部生源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就业者;

(2)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工作者;

(3)参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

(4)参加“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三支一扶’计划”者;

(5)当年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者;

(6)其他经学校认定取得突出成绩者。

三、评选要求

毕业年级要高度重视此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成立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切实加强对评比工作的领导、协调,严肃认真地处理评比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学院和班级要严格依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切实加强过程监督,要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公示”的评选程序确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学院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在评选工作中,要积极创造工作条件,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推荐程序和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四、评选流程

1.学院推荐系列

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本科生通过网上事务大厅“优秀毕业生申请”服务办理申请,学院评审公示后报学校批准,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4。

【学生申请】5月16日(周四)08:00-5月21日(周二)24:00

【学院审核】5月23日(周四)08:00-5月26日(周日)24:00

【学校审核】5月29日(周三)-5月31日(周五)

2.单独审批系列

单独审批系列不占学院推荐计划,由学校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3:优秀毕业生学生申请操作指南.docx

  附件5: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名单.xlsx


  

                           中韩新媒体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