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赵颖发布时间:2019-05-23浏览次数:525

全体毕业生

为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管理办法》(附件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于近期开展2019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签约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具体要求详见管理办法(附件一)。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清单参见附件二。

  1. 申报流程

    (一)2019620日前,学生将申报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潭楼402)。

  

(二)2019620-2019625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与信息汇总。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上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后,最终确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名单。

注:申请材料的报送采用顺丰快递或EMS两种邮寄方式寄送。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潭楼402

邮编:430073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045

附件四:就业证明.doc

附件三: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doc

附件二:申报材料清单.doc

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管理办法》.pdf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