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经银校协商,学工部资助中心拟于近期开展2019-2020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新贷和续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贷工作
(一)申请对象
已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名单详见《2019年续贷学生名单》(见附件1)。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学生登录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确定是否续贷,提交至学校审核(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系统链接地址:http://x.zuel.edu.cn
【时间】10月28日-10月31日
2.弃贷学生在系统导出的《弃贷申请》上签字捺印,于10月31日前上交至文潭楼403室。
二、新贷工作
(一)申请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预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且未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其中校预科生、本科生,在应为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学生登录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完成新贷申请,提交至学校审核。(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系统链接地址:http://x.zuel.edu.cn
【时间】11月1日-11月7日
注:请所有申请新贷的学生实名加入“2019年中南大新贷”QQ群(群号:915689589)。后期相关业务将在群里提醒。
2.中国银行对学校提交的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反馈结果,在系统进行相关操作,完成审核。
【时间】11月8日-11月13日
3.新贷合同及借据签订工作。审核通过的学生打印通过系统导出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及《还款协议》,并携带所需材料现场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及借据(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
南湖校区
【地点】文澜楼111室
【时间】11月14日(周四)15:00
三、注意事项
(一)为提高工作效率,贷款业务流程做了优化调整。学生通过系统申报,提交至学校审核,辅导员和院系资助专员可登录系统查看相关申请学生信息。
(二)请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每位学生及时知晓。
(三)逾期未提交续贷申请者,视为弃贷。逾期未提交新贷申请者,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资助热线:88387810
附件:1.2019年续贷学生名单.xlsx附件:2.校园地助学贷款系统操作手册.rar附件:3.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研究生).doc附件:4.现场签订合同所需材料清单.doc
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民武装部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