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各志愿服务团体、各暑期社会实践队: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对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实践队:2支;
2.优秀实践成果:1篇;
3.优秀指导(带队)教师:1-2名;
4.社会实践先进个人:9名;
二、奖项申报
(一)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
1.申报主体:各暑期社会实践队;
2.申报材料:优秀实践队申报表(见附件1)、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见附件2);其中,非校级立项队伍须另附支撑材料(含社会实践成果报告及文本相似度检测报告);校级立项队伍无须另附相关支撑材料。
(二)优秀指导(带队)教师
1.申报主体:各暑期社会实践队指导(带队)教师;
2.申报材料: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3)。
(三)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申报主体:各暑期社会实践队队员;
2.申报材料: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4);其中,院级立项队伍成员须另附支撑材料(包括实践心得体会和实践成果报告);校级立项队伍成员申报无须另附支撑材料;
3.名额说明: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按照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生人数进行申报;各校级队伍可推荐1名队员参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三、奖项评选
(一)材料报送
1.校级队伍:各实践队伍负责人须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11月6日(周四)晚前统一报送给创业实践部干事梁霁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学院报送: 请各小组在(11月12日)周二晚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表以及电子版交给创业实践部干事梁霁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梁霁月
联系方式:18339984637
邮箱:853405351@qq.com
(二)名单公示
专家小组将对各奖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表彰结果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学院将即刻组织院级立项队伍开展校级评优表彰的推荐评审工作,对申报“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院级团队及个人进行初评,并将推优结果公示;
2.如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的奖项申报材料重复率超过全文总字数20%(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取消评优资格。
3.学院会在材料报送前完成对各类推荐名单的公示工作。
4.学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并在材料报送前完成对各类推荐名单公示工作。
联系人:梁霁月
联系方式:18339984637
附件1.doc 优秀实践队申报模板
附件2.doc 优秀实践成果申报模板
附件3.doc 优秀指导(带队)教师申报模板
附件4.doc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模板
中韩新媒体学院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