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全校基层团组织“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祯辉发布时间:2020-11-03浏览次数:1617


中韩新媒体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要求,为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推动团的基层薄弱状况得到基本扭转,不断增强团支部组织力,基本形成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的常态化机制。校团委决定开展全校基层团组织“对标定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

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工作周期

202010月—202012

三、工作标准

依据“对标定级”参考标准(见附件1),开展评星定级,对应星级参考如下:5星级(≥90分),4星级(80—89分),3星级(70—79分),2星级(60—69分),60分以下不予定级。

5星及4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

3星和2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

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四、工作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117日前,团支部管理员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二)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复核认定

1120日前,中韩新媒体学院团委结合各团支部述职评议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

院团委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须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

(三)校团委审查

1210日前,校团委将对各级团组织“对标定级”工作情况进行抽检,并将“对标定级”工作总结评估情况反馈至团省委。

五、工作要求

1.团支部自评定级采取“五必评、双签字”的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书记、普通团员代表分别在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见附件2)确认自评结果。请各团支部将自评表发送至院团委,由院团委留底保存。

2.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复核认定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基层团支部工作手册》等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请各团支部做好相关准备,在118-18日期间召开团支部会议,院团委将委派学生干部到场指导工作。

3.“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功能已经开放,请各团支部根据“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工作操作指南(见附件3)按要求在工作周期内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星级评定工作。

4.各班团支部于1118日下午18:00将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见附件2)及“对标定级”工作汇总表(见附件4)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干事季洁邮箱:617788901@qq.com

六、工作机制

(一)分级负责

团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应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及结果,同时应将“对标定级”工作程序如实详尽记录在《基层团支部工作手册》中;中韩新媒体学院团委严肃考核,及时向团员青年公示对标定级情况;校团委开展动态抽查,进行指导督导。

(二)评议考核

对标定级”开展情况须作为团支部年度述职评议内容。院团委将会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工作程序,细化评分标准,统筹星级把控。

(三)激励约束

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5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基层团委、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联系人:季洁 15305111177

附件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pdf附件2: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docx附件3:”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指南.pdf附件4: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汇总表.xlsx

 

中韩新媒体学院团委二〇二〇年

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