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共青团工作 “五四” 综合表彰的通知

发布者:黄祯辉发布时间:2025-03-25浏览次数:834


中韩新媒体学院全体学生:

2024-2025学年,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在学校、学院党委的领导及上级团组织的指导下,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主责主业,深化组织改革,积极发挥团学组织协同育人作用,选树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校团委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一)集体奖(4项)

1.红旗分团委(6个)、实践育人单项奖(0-2个)、文化育人单项奖(0-2个)、网络育人单项奖(0-2个)、组织育人单项奖(0-2个)、科创育人单项奖(0-2个)

2.优秀学生会(6个)、服务之星学生会(0-3个)、文明之星学生会(0-3个)

3.优秀志愿者协会(6个)

4.红旗团支部(40个)

(二)专项奖(2项)

1.优秀社团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五四奖章

(三)个人奖(10项)

1.优秀共青团干部

2.优秀社团指导教师

3.优秀学生干部

4.最美团支书

5.优秀共青团员

6.优秀社团负责人

7.社团活动先进个人

8.十佳志愿者

9.优秀志愿者

10.校级大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

二、奖项说明

(一)名额及评选办法

详见《表彰项目说明》等附件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在“红旗分团委”“实践育人单项奖”“文化育人单项奖”“网络育人单项奖”“组织育人单项奖”“科创育人单项奖”中至多申报2项,其中“科创育人单项奖”可与“红旗分团委”同时获评。

红旗分团委”及“优秀学生会”评选内容包含日常工作考核、学院党委评价、青年评议、书面述职、现场展示五个部分,其中学院党委评价和青年评议两部分须按要求完成。青年评议拟采用线上评价的方式进行,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2.涉及学院申报奖项评选工作由学院团委统筹负责;

1)奖项评选工作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学院在涉及个人奖项的评定工作中,从班级(团支部)中进行推荐,在推荐人选构成方面须满足以下条件:“优秀学生干部”奖项推荐人选中班级(团支部)学生干部的数量占比不低于50%;“优秀共青团员”奖项推荐人选中普通团员占比不低于60%(其中研究生团支部推荐人数占比不低于15%)。

3.根据优秀社团评选结果,确定前15名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为“优秀社团指导教师”(每个社团推选1名),确定前15名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每个社团推选1名)为“优秀社团负责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应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评选细则》由各社团民主选举产生。

三、材料报送

各项申报材料均采用线上报送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方式

1.“红旗分团委”“实践育人单项奖”“文化育人单项奖”“网络育人单项奖”“组织育人单项奖”“科创育人单项奖”“优秀学生会”“服务之星学生会”“文明之星学生会”“优秀志愿者协会”申报材料报送至组织部徐瑞茜邮箱:2947414482@qq.com

2.“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学生)”“优秀社团指导教师”“最美团支书”申报材料报送至组织部马若昕邮箱:1187085090@qq.com

3.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材料报送至组织部曹夏子瑞邮箱:1162857585@qq.com

4.“红旗团支部”有关评选工作根据另行发布通知实施。

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有关评选工作根据另行发布通知实施。

6.“优秀社团”申报材料报送至组织部马竑铄邮箱:3324498196@qq.com

7.优秀社团负责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十佳志愿者”“校级大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申报材料报送至组织部吴嘉敏邮箱:2504826520@qq.com

8.“优秀志愿者”申报材料报送至组织部尹惠驭邮箱:2261948354@qq.com

9.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材料报送至组织部沈妙颜邮箱:2432272332@qq.com

(二)报送要求

1.格式要求:

标题字体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居中不加粗,行间距段前段后0.5行、固定值28磅;

正文字体为仿宋,字号为三号,首行缩进2字符,行间距固定值23磅;正文须在适当位置以适当形式插入支撑材料。活动照片控制在10张以内,图片须有相关注释,且须为原版不压缩图片。评选办法另有规定的以评选办法为准。个人奖项申报材料命名方式为:专业班级_姓名_申报奖项名称;集体奖项申报材料命名方式为:组织名_申报奖项名称。

2.字数要求:“红旗分团委”“优秀学生会”“优秀志愿者协会”申报材料不多于3000字;其他集体类奖项申报材料不多于2000字;个人类奖项申报材料不多于1500字。相关证明材料应按照精简节约的原则酌情添加附件。评选办法另有规定的以评选办法为准。

3.时间要求:以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330日(星期日)中午12:00。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此次评优工作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如在评比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报送至校团委,一经核实,取消相应评优资格。

联系人:

校团委:老师027-88386542  何佳怡182-8161-2088  陈子淮153-7733-6025

院团委:黄老师027-88385281  任  天135-2359-1421

(附件压缩包由各班团支书统一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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