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国际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
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团的十七大精神,纪念“五四”运动九十五周年、甲午战争一百二十周年,大力弘扬“五四”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团组织活力,引领我院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奋斗,院团总支积极响应校团委号召,决定开展中韩国际教育学院2013——2014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表彰共设先进集体类奖项4类,先进个人类奖项6类。
一、表彰项目
(一)先进集体类(详细说明见附件)
1.红旗团支部
(1)申报对象:各基层团支部
(2)产生方式:差额评选与定额评比
(3)评选形式:书面申报(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字数控制在2000以内,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媒体报道、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2.优秀团日活动
(1)申报对象:各基层团支部
(2)产生方式:差额评选
(3)评选形式:书面申报
3.院级文明寝室
(1)申报对象:各在校学生寝室
(2)产生方式:差额评选
(3)评选形式:书面申报
4.优秀班级
(1)申报对象:院在校各班级
(2)产生方式:已完成评选
(3)评选形式:书面申报、公开答辩
(二)先进个人类(详细说明见附件)
1.优秀团员
(1)申报对象:全院在校团员(不含28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党员)
(2)产生方式:等额认定
(3)评选形式:书面申报
2.优秀学生干部
(1)申报对象:全院各级学生干部(在校学生)
(2)产生方式:等额认定
(3)评选形式:书面申报
3.优秀志愿者
(1)申报对象:全院注册志愿者(在校学生)
(2)产生方式:等额认定
(3)评选形式:书面申报
4.优秀干事
(1)申报对象:全院在校学生
(2)产生方式:等额认定
(2)评选形式:书面申报
5.文艺工作先进个人
(1)申报对象:全院在校学生
(2)产生方式:差额评选
(3)评选形式:书面申报
6.体育工作先进个人
(1)申报对象:全院在校学生
(1)产生方式:差额评选
(1)评选形式:书面申报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基层团支部要主动向团总支汇报评优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党组织与团总支对评优工作的指导与支持,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各基层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认真组织,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好。
(二)广泛动员,严把质量。要遵循优中选优的评优原则,切实保证团内评优工作的质量,严格掌握评优条件;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在评比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提高评优工作的公开度与透明度。
(三)规范程序,保证进度。各基层团支部要以民主集中制为指导,严格执行差额选举的评选方式,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按照工作程序,层层把关,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表彰工作。
(四)扩大宣传,推动团建。各基层团支部要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引导,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奋发进取,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通过评选,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在学院树立起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范,积极推进示范群体建设,推动团建工作发展。
三、材料要求
各项材料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一律退回,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要求如下:
(一)格式要求:电子版材料使用word2003排版,纸质版材料采用简装A4纸黑白双面印刷;工作总结的正文部分使用宋体小四字体,1.5倍行距,0.5行段前距。活动照片控制在十张以内,图片须有相关注释,电子版申报材料须为原版不压缩图片。
(二)字数要求:申报“红旗团支部”的材料不多于2500字,申报“优秀团日活动”、院级“文明寝室”的材料不多于2000字,申报个人类奖项的材料不多于2000字。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精简节约的原则可以酌情添加附件。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所有奖项书面申报材料与报名表于5月28日中午11:40-14:00报送至文济421教室组织部处,电子档于5月28日中午14点前发送至zhtwvip@163.com。
中韩国际教育学院团总支
二〇一四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