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国际教育学院关于开展本科生 2013-2014学年鉴定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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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国际教育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本科生2013-2014学年鉴定和评优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总结一学年里学习生活情况,努力营造在校学生比学赶帮、不断提高综合素质的良好氛围,现将我院学生2013—2014学年鉴定和评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优范围 2013-2014学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在籍的一、二、三年级学生和学生班级。 二、评优项目 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道德文明奖、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佳绩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民族团结进步奖。 三、评选条件 参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见附件一)。 四、中韩国际教育学院2013至2014学年评优各年级名额分配表
说明:1、根据学校评选文件:学院推荐的一等、二等、三等人民奖学金获奖学生的比例分别不超过学院参评学生总数的2%、13%、40%;学院推荐的三等人民奖学金获奖学生的人次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40%,1个单项奖占1个指标。 2、评选优秀班集体按10%。请需要申报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准备申报材料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院评审小组评定。 3、请各年级按以上分配名额进行评比,只能少于或等于分配名额数,不得突破。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年鉴定:各年级组织各班学生填写本科生学年鉴定表(见附件二,自行下载),开展学年鉴定工作。9月24日之前以班为单位交各年级辅导员。 2、评优工作: (1)9月3日——9月5日,学习评优办法。建议各班在组织学年鉴定的同时进行。 (2)9月5日——9月10日,个人(集体)申报。在学年鉴定的基础上,个人(集体)对照评优办法,具备申报所列奖项条件者向各班委申报,自行下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2014学年学生奖励申报表》(附件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2014学年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五)。申报表采用“一项一表”的办法填写,申报综合类奖励的同学除填写综合类奖励申报表外,应同时填写单项奖申报表。 (3)9月11日——9月17日,汇总审核。各班汇总审核学生提交的学生奖励申报表,评审出符合评优条件的同学上报至各年级,各年级评审小组再次审核。 (4)9月18日,学院评审。各年级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评审小组确定最终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学院对照评优办法,结合优秀个人(集体)的评选推荐比例确定综合奖、各单项奖学生名单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特别提示:学院推荐的单项奖(三等奖)的人次不得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40%,1个单项奖占1个指标。 (5)9月19日——9月22日,集中公示。将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各单项奖评选推荐办法、评选推荐结果在学院内通过网络和宣传栏集中公示并接受复议。 (6)9月24日,报送材料。公示并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名单汇总(见附件五、六),纸质材料经学院党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送学工部思政办(南湖校区文潭楼107),电子版同时发送。 个人奖项报送材料: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2014学年学生奖励申报表(附件三)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2014学年学生奖励汇总表(附件四) 集体奖项报送材料: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2013学年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五)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2013学年先进班集体汇总表(附件六) 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并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学校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成立本科生学年鉴定与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学年鉴定与评优工作。 (二)严格评选程序。各年级在评优过程中,必须严格评选推荐程序,坚持评优标准,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从严要求,宁缺勿滥。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将评优办法、评优程序及评选推荐结果在全院学生中公示。如有学生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应及时予以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四)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率。指派专人仔细核对并输入学生的个人信息,最大限度地降低数据的差错率。因学生奖学金的发放采用汇入中行卡的方式,请通知学生务必妥善保管好中行卡。中行卡发生过更换的同学,请持本人一卡通和新中行卡到财务部机房登记新卡号。 特此通知。 附件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2014学年学生奖励申报表 附件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2014学年学生奖励汇总表 附件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2014学年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附件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2014学年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中韩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