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0-15浏览:466

                                      关于做好2014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为确保银行续贷款按时发送到位,帮助贷款学生顺利办理本年度的缴费注册和选课手续,经银校协商,2014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自即日起展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续贷学生范围

    此前已办理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2011级、2012级、2013级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名单详见《2014年续贷学生参考名单》(附件1)。

   注:往年弃贷的学生今年仍可申请续贷。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各年级请参照《2014年续贷学生参考名单》,统计今年续贷及弃贷人数。注:弃贷学生需提供弃贷申请。

  2、10月15日前,各年级请将《2014年续贷、弃贷汇总表》(附件2)及弃贷申请的纸质版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张敏处。

   3、10月20日-10月30日,续贷学生填写续贷借据。

 注:报送材料时请按申请年份而非班级分批归类报送,具体格式请参照附件2

                                            中韩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109

附件12014年续贷学生参考名单

附件22014年续贷、弃贷学生汇总表

附件3:中国银行关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