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为确保银行续贷款按时发送到位,帮助贷款学生顺利办理本年度的缴费注册和选课手续,经银校协商,2014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自即日起展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续贷学生范围
此前已办理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2011级、2012级、2013级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名单详见《2014年续贷学生参考名单》(附件1)。
注:往年弃贷的学生今年仍可申请续贷。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各年级请参照《2014年续贷学生参考名单》,统计今年续贷及弃贷人数。注:弃贷学生需提供弃贷申请。
2、10月15日前,各年级请将《2014年续贷、弃贷汇总表》(附件2)及弃贷申请的纸质版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张敏处。
3、10月20日-10月30日,续贷学生填写续贷借据。
注:报送材料时请按申请年份而非班级分批归类报送,具体格式请参照附件2。
中韩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