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旦放假前后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元旦放假通知安排的精神,学校决定2015年1月1日至1月3日放假三天。1月1日(第十七周星期四、元旦)为法定节假日,1月4日(第十八周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第十七周星期五),1月3日(第十七周星期六)为公休日。为了做好放假前后的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学生课堂教学安排
1月2日(第十七周星期五)的课程调整到1月4日(第十八周星期日)上,所有调课的上课地点不变。1月1日(第十七周星期四)的教学任务由任课教师安排时间补上。
二、辅修双学位课堂教学安排
辅修双学位(含校内辅修、七校联合办学以及十校联合办学)课堂由各相关学院自行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与学生。
教 务 部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