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3年本科学生毕业实习(以下简称实习)工作,保证实习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2023年实习对象为2020级各专业(已于2022年暑期进行过实习的专业除外)和2021级少数专业学生,实习时间为4-8周,统一安排在暑假进行,8月26日前全部完成。对实习时间有特殊要求和安排的,须事先提出论证报告和具体的工作安排,并于5月31日前报学校教务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实习方式
实习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研室要在保证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实习工作,在综合研判学生发展、专业需要基础上妥善安排实习方式,实行“一院一策”。针对分散实习的学生教研室应造册登记,掌握具体的实习地点和单位,并进行相应的指导和检查。
三、日程安排
(1)6月1日前完成实习带队教师的选派工作和实习学生的组织动员工作,对实习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
(2)6月10日前,教研室根据实际情况,完成本专业各专业学生实习的详细工作计划上报教学办,教学办填写《2023年本科生实习安排一览表》(附件),并将“一院一策”实习计划报教务部培养办。
(3)8月26日前,学生赴各地实习,并完成实习报告、实习小结等工作。
(4)9月10日前,各教研室完成2023年学生实习报告评阅、实习鉴定表填写、实习成绩评定、实习报告归档、实习基地统计更新等工作,形成实习总结书面材料上报教学办,教学办形成全院实习总结材料。
(5)9月25日前,教学办将实习总结报教务部培养办备案。
教学办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