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为充分发挥心理委员(以下简称心委)在朋辈辅导、同伴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班级心理健康文化的发展,在心理委员队伍中树立先进典型,根据校心理中心《关于开展第七届心理委员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评审,共评选出“优秀心理委员”2名,拟推荐“十佳心理委员”候选人1名(参加校级答辩),现将推选结果公布如下:
十佳心理委员:杨谨阑(学院推荐人选)
优秀心理委员:宋胡菀儿、和紫涵
公示期:5月30日-6月2日,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中韩新媒体学院心理工作站反映。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7-88385281。
中韩新媒体学院心理工作站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