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李涛发布时间:2016-12-05浏览次数:855

为了激发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修订)》(中南大政字[2015]99号)文件精神,学校近期开展2016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6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辅导员考核工作并具体负责本单位辅导员的考核测评,以及辅导员个人奖励加分的审核。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祝振炎

副组长刘晓燕

成员:吴瑜、黄喜雨、施芸芸、刘京东、祁璇、李涛

二、考核对象

2016年在职在岗的全校专兼职辅导员

三、时间安排

1.2016年12月15日下午2点半

学院考评述职大会测评

地点:文济406

参加人员:全体辅导员、学院2016年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学生代表

2.2016年12月19-20学生测评

4.2016年12月21日 补测(学生测评率未达到2/3的学院班级)   

5.2016年12月21日-26日      学校审核

6.2016年12月27日-30日      公布考核结果

四、考核内容

根据《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界定的辅导员职业功能,考核内容包括辅导员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九个方面,以及辅导员工作显示度和学生满意度等。

五、考核程序

(一)学院考评

辅导员本人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学院考评小组召开辅导员述职大会,结合辅导员日常工作成效对辅导员进行测评,并对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奖励加分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核算辅导员个人奖励加分。

(二)学生测评

采用网上测评的方式,学院组织学生分别登录学工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对辅导员进行测评,原则上要求所有学生参加网络测评,测评人数最低不得少于辅导员所带学生人数的2/3

测评网址:

本科生:http://x.znufe.edu.cn/epstar/login/index.jsp进入学工管理信息系统(详见附件4:《学生管理系统辅导员考核操作手册》)

  (三)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根据辅导员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支撑材料对学院报送结果进行复核,并结合学生测评结果,核算辅导员考核总成绩,确定考核等次。

六、有关要求

1.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专业教师代表,辅导员或班主任代表,相关科室人员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考评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2.各学院负责组织学生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络测评,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学办主任、辅导员可登录学工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查看学生测评进展情况,并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保证学生测评比例不低于2/3

3.学院于2016年12月19日(周一)前将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辅导员奖励加分支撑材料复印件、本单位辅导员考核工作总结、考核汇总表(见附件5)分别提交至学工部、研工部,电子版同步发送。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奖励加分指标体系(试行).doc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辅导员工作测评表(学院测评用).doc

附件4:学生管理系统辅导员考核操作手册.rar

附件5:2016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汇总表.xls 

                                中韩新媒体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2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