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新媒体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张红发布时间:2022-03-23浏览次数:4269

(202112修订)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1]39号)文件规定,结合中韩新媒体学院实际情况,修订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学院推免工作的原则和组织机构

 推免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中韩新媒体学院按照学校的要求,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院长、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秘书、辅导员和教师代表等。学院纪委对推免工作全程监督。

二、关于各专业推免指标划分

 视觉传达设计、电影学专业的推免生指标分别单列,即分别按各专业当年的毕业生实际在册人数计算推免生指标。当某专业符合推免生条件人数不足时,多出指标全院各专业打通使用,择优推荐,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形成指标分配意见,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决定。

三、关于申请推免资格的条件要求

 推免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的原则,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查,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以学生历年学习成绩为考察重点,同时注重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其他特长等。

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条件为:

 (一)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受过处分但已过处分期。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其中:

1. 1-6学期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本专业的前30%

 注: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学分)学分

    2. 三门本专业主干课程(专业必修课)每门课程成绩不低于 80 分。专业主干课为跨学期课程的,按加权平均成绩计算。

 对照 2016 修订版全程培养方案,各专业主干课程为: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动画艺术概论(B2301150)、三维动画制作 (1)(B2301200)、动画概念设计(B2300342)。

 电影学专业:影视概论(B2301710)、摄影与编辑(B2300770)、高级数字合成(B2300280)。

3.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雅思 ≥5.5 分,或托福≥80 分,且英语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 75 分。

 以上 12 3点的成绩计算中,如有重修情况,以初次考试成绩为准。课程成绩计算可四舍五入。涉及计算跨学期的同一门课程的平均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涉及计算多科课程的平均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4.申请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修完全程培养方案中规定的1-6学期所有必修课学分、所有学科基础选修课学分以及所有专业选修课学分,同时要修完实践类课程中除了《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以外的所有学分,通识选修类学分必须完成要求学分的 60%

四、关于奖励加分项目

奖励加分项目主要分为五大类:

 (一)学术论文;(二)艺术作品;(三)学科竞赛;(四)荣誉实践;(五)专著、专利。此五类中,若每一大类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分一项,各类奖励总分最高不得超过 25 分。

 此外,按照学校人民武装部和校团委的有关文件(见附件一、附件二),以下情况所获奖励加分可以累计计入奖励总分:

1.退役大学生表现优异者,经人民武装部推荐,可按圆满履行兵役义务和立功受奖等分级予以奖励加分,最高可获奖励加分40分。

2.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 A 类学科竞赛获奖者最高可获奖励加分30分,作品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者最高可获奖励加分25分。

五、关于奖励分标准

(一)学术论文奖励计分标准

 发表论文的刊物等级认定,以当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规定的期刊目录和中韩新媒体学院规定的专业期刊目录为准,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为本专业的论文成果。各类论文(均指正刊,不含增刊)奖励计分如下:

 一类期刊:SSCISCI CSSCI期刊。每篇论文独撰计 25 分,合写的第一作者计 20 分,第二作者计 15 分,第三作者计 10 分,第四作者及其以后排名的作者不计分。

 二类期刊:CSSCI(扩展版)、EI 期刊。每篇论文独撰计 20 分,合写的第一作者计 15 分,第二作者计 10 分,第三作者计 5 分,第四作者及其以后排名的作者不计分。

 三类期刊:北大核心期刊。每篇论文独撰计 15 分,合写的第一作者计 10 分,第二作者计 5 分,第三作者计 3 分,第四作者及其以后排名的作者不计分。

以上三类以当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布的期刊目录为准。

 中韩新媒体学院规定的专业期刊(见附件四):每篇论文独撰计 8 分,合写的第一作者计 5 分,第二作者计 3 分,第三作者计 1 分,第四作者及其以后排名的作者不计分。

 非中韩新媒体学院规定的专业期刊:每篇论文独撰计 2 分,合写的第一作者计 1 分,第二作者及其以后排名的作者不计分。

 论文转载:(1)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按二类期刊论文计分;(2)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科技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摘要转载的论文按三类期刊论文计分。

 注:所发表学术论文必须通过学院组织的答辩后方能计分。论文若还未公开发表,用稿通知不能成为加分依据。

(二)艺术作品获奖奖励计分标准

1.美术、设计作品被期刊收录具体加分如下:

 (1)一类期刊收录:SSCISCI CSSCI期刊。每次发表的作品独作计 15 分,合作的第一作者计10 分,第二作者计 5 分,第三作者及其以后排名的作者不计分。

 (2)二类期刊收录:CSSCI(扩展版)。每次发表的作品独作计 12 分,合作的第一作者计 8 分,第二作者计 5 分,第三作者及其以后排名的作者不计分。

 (3)三类期刊收录:北大核心期刊、EI 期刊。每次发表的作品独作计 8 分,合作的第一作者计 5 分,第二作者计 3 分,第三作者及其以后排名的作者不计分。

以上三类以当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布的期刊目录为准。

 (4)中韩新媒体学院规定的专业期刊(见附件四):每幅作品独作计 5 分,合作的第一作者计 3分,第二作者计 2 分,第三作者及其以后排名的作者不计分。

 (5)非中韩新媒体学院规定的专业期刊:每幅作品独作计 1 分,合作的第一作者计0.5 分,第二作者及其以后排名的作者不计分,累计不超过3 幅作品。

 (6)收录作品被转载不计分。

2.影视动漫游戏作品获奖具体计分如下:

 影视艺术作品入选国际A类、B类电影节(A 类——竞赛型非专门类电影节、B 类——竞赛型专门类电影节,含综合性国际电影节、专业性国际电影节、区域性国际电影节)奖励:A类主创(导演 25 分,组员(团队主要成员)15 分;B类主创(导演 20 分,组员(团队主要成员)10 分。

注:实习期间在实习单位发表的作品不计分,在实习期间发表的实习作品不计分。

(三)学科竞赛奖励计分标准

1.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4.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以上四项加分细则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学科竞赛奖励加分实施细则》为准(见附件二)

5.国家级学科竞赛

6.省级学科竞赛

序号

项目名称

奖项级别

项目成员

排名第一(负责人)

排名第二至四

排名第五

其他

1

艺术类国家级学科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

10

7

5

国家级二等奖

8

5

3

国家级三等奖

6

4

2

国家级优秀奖/入围奖(如未设优秀奖)

4

2

1

国家级入围奖(如设有优秀奖)

2

1

0.5

2

艺术类省级学科竞赛

省级一等奖

5

3

省级二等奖

4

2

省级三等奖

3

1.5

省级优秀奖/入围奖(如未设优秀奖)

2

1

省级入围奖(如设有优秀奖)

1

0.5

注:56具体竞赛项目以中韩新媒体学院规定的学科竞赛项目为主,国家级项目限 5 人(包括主持人),其他项目限 4 名(包括主持人),以证书为准(见附件三)。

7.创新创业项目

项目情况(以学校的正式通知为准)

项目组成员

国家级奖励

省级奖励

校级奖励

1.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获得立项

主持人

4

3

1

组员

2

1

0.5

通过结项

主持人

6

5

3

组员

4

3

2

通过结项并被评为优秀

主持人

8

7

5

组员

6

5

4

2.校“博文杯”创新研究项目、

校“明理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通过结项并被评为一等奖

主持人

6

组员

5

通过结项并被评为二等奖

主持人

4

组员

3

通过结项并被评为三等奖

主持人

2

组员

1

通过结项包括优秀奖

主持人

0.5

注:国家级项目限 5 人(包括主持人),其他项目限 4 名(包括主持人),排序以证书为准;校博文杯、明理杯通过结项(包括优秀奖)仅奖励主持人。

(四)荣誉实践计分标准

1.奖学金、荣誉奖励

 文澜奖学金按6分计,国家奖学金按4分计,国家励志奖学金按3分计;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获校级“优秀共产党员”计2分,获校级“三好学生标兵”计 2 分;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志愿者”计 1 分。同一年度同时获“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者,只计其中一项最高分,同一年度获学校不同部门多次以上荣誉称号的,同类荣誉证书只计其中一项,不叠加计分。年度“校级奖学金”还未通过学校审核公示的不得计分。

2.实践奖励

 全国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奖励 4 分,全国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负责人奖励 3 分,主要成员奖励 2 分;省级优秀个人奖励 3 分,省级优秀团队负责人奖励 2 分,主要成员奖励 1 分;校级优秀个人奖励 1 分,校级优秀团队负责人奖励 1 分,主要成员奖励 0.5 分。团队及个人获奖不同时计分。

3.文体奖励

 全国文体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获得者,分别奖励 4 分、 2.5分、1 分、0.5 分;团体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获得者,分别奖励 2.5 分、1.5 分、 0.6 分、 0.3 分;省级文体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 2.5 分、1.5 分、 0.8 分;团体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 1.5 分、 0.8分、0.4分;省级优秀奖不计分。

注:国家级、省级奖项级别认定及其他特殊情况的计分办法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五)专著、专利奖励计分标准

1.专著

 专著成果须属于学生所学专业领域。独立出版学术著作,计 20 分。署名合作出版学术著作,实际撰写 100000 字以上计 8 分;50000 字以上计 4 分;10000 字以上,计 2 分。

2.专利

 专利成果须属于学生所学专业领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计 15 分;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计 3分;获得外观设计专利,计 1分。

六、特殊学术加分审核认定流程

 1.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以学校科研成果认定目录为准) 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2.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申报特殊人才的学生必须提供 3 名本校本专业教授的联名推荐信。学生申请材料、教授亲笔推荐信均应进行公示。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 5 人)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要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示公开,最终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4.中韩新媒体学院未赴韩并且没有按照中韩双方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的学生,不能参加推免生申请。

 5.凡不符合以上条件者不接收推荐材料。特殊学术专长人才申报细则在与学校推免工作相关要求相冲突时,以学校要求为准。

七、关于学院推免工作的程序

 (一)符合申请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教学办提交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推免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拟推免名单。学生综合评定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综合评定成绩=1—6 学期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85%+各类奖励总分*15%拟推免名单按照学生综合评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三)拟推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3天。

 (四)公示期结束后,学院汇总最终名单,并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学校审核。

、取消推免生资格情形

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若在第四学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一)受到纪律处分。

 (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未达到 85 分以上。

 (三)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

 (四)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推免生品德考察

 学院将在大四学年对获得推免生资格者进行品德考察,获得推免生资格者承诺为学院提供不少于4周的志愿服务。学时记录与考核由其服务的科室负责完成。

十、管理与监督办法

 (一)学院将加强管理,严格审核各项材料,完善监督制度,责任到人。涉及推免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真研究,集体决策。

 (二)各责任人严格审核推免生的申请表、成绩单、证明材料等各项推荐材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申请推免的学习成绩,由教学秘书从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直接下载并制作成规范表格后,交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指定专人组成的复核小组进行复核,并报工作小组审定。

 各类奖励加分的认定和计分,由归口科室负责,审核交教学办负责汇总。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小组指定专人组成的复核小组进行复核后,并报工作小组审定。

 (三)学院要求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的须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须主动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学院纪委对推免工作全程监督,包括资格审查、加分项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加分论文的答辩等。在推免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关涉事人员相应处理,直至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之前的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由中韩新媒体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中韩新媒体学院

 202112



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奖励加分实施细则(试行).docx

附件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学科竞赛奖励加分实施细则(试行).docx

附件三:中韩新媒体学院规定学科竞赛类目一览表.doc

附件四:中韩新媒体学院规定的专业期刊目录.docx


链接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布的最新专业期刊目录

http://science.zuel.edu.cn/596/list.htm